投資者專區 公司治理主管 設置情形及職權範圍2025年7月28日董事會本公司資深經理 陳靜慧女士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陳靜慧女士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 23 條,公司治理主管應取得律師、會計師執業資格或於證券、金融、期貨相關機構或公開發行公司從事法務、法令遵循、內部稽核、財務、會計、股務或第二十一條所訂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之規定。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安排董事進修課程、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等。 訂閱以獲得我們的最新消息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in your browser to complete this form.Email *送出